( )夜色清凉,月如勾。
跑出竹院,来到花园的长廊里,予欢的心仍在跳个不停,为什么她会感觉到墨澈眼底下的诡异?他是不是知道了些什么?而刚才祁煜说的是真的吗?他真的喜欢自己吗?
他是那么的优雅迷人,而她又瘦又矮,跟他站在一起根本配不上他,就算他不介意,她可没有这个信心。再说,她可不想自作多情,他又没有正面跟她说他喜欢自己。
自知之明她还是有的,祁煜那么优秀的男人,家中的姬妾必定很多吧,就算没有姬妾,也该有几个红颜知己。
只是奇怪,到底祁煜是什么身份呢?很多人知道他五年前曾来过这里一次,可却从没有人说出他的身份,就连俞碧儿也不知道,只知道他与墨澈是好朋友,在朝当官,至于是什么官,却说不出所以,而俞氏夫妇从不跟他人提他的身份。至于墨澈,听俞碧儿说他十岁就跟父亲出征打仗,十二岁立功,被凤梧帝册封为晋王,是凤梧国首位如此年轻就册封为王的皇室子弟。
身份如此高贵,难怪那么跩。予欢不屑的想道,别说她现在没有二十一世纪的美丽外表,就算有,她也不会喜欢上像墨澈那么讨厌的男人,所以,他并不是她攀权富贵的对像,至于祁煜,还是打探清楚他的身份再说吧。况且,以她现在的模样想鱼跃龙门,难上加难啊!
予欢靠在长廊圆柱低头沉思,一点也没有发现靠近她的黑影,而当她理清纷乱的思绪,打算到厨房再端碗粥时,一转身,赫然发现身后站着一个高大的人影,吓得她的心脏几乎在跳出喉咙,对方因为背光的关系,看不清人影的脸容,可她知道他是谁。
“你知不知道自己这样无声无色站在别人的背后,会很吓人的呀?”因为被他这一吓,她的口气极恶劣。
“妳喜欢祁煜?”他问得很淡,可语气却极冷。
“我喜欢不喜欢关你什么事?”她的感情问题毋需向他报告。
“的确。”他冷哼,“只要妳别伤害碧儿,妳爱谁与我无关。”
“这位大哥,想不到我在你心中的评价如此高,像我这些低等人类,哪有那么大的本事伤害得你们这些高等人类。”予欢冷笑,讥讽道。
“妳到有自知之明。”他一双森冷的眼眸没有激起半点火花,反倒唇角隐约噙着嘲弄。“就因为这样,才要提防某人会不会在背后搞小动作。”
“姓墨的,你王八蛋,别以为我忍让就代表我好欺负。”予欢脸色一阵青一阵白,握紧拳头,愤怒道:“我告诉你,就算我喜欢他,我也不屑在别人背后放冷箭,如果要抢,也是用光明的手段和正当的方法。”
她爱一个人,对方必须要有同等的回报给她,否则,她宁愿舍弃,因此,她不会去跟别的女人抢男人,更不屑以卑鄙的手段得到男人的爱。
“那就好了。”得到答案,墨澈转身便要离去。
“姓墨的,你给我站住!”予欢一个箭步冲到他面前,双手摊开,拦住他的去路。“别以为自己长得帅就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以为地球是绕着你转,你自以为是,搞不清状况的样子,让人看了真的讨厌。就算我长得丑,也有喜欢人的权利,如果是真爱,外表、年龄、身高和身份根本不是问题。你是冷血的,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爱?更不懂得怎么去爱!”
予欢一口气将心底的话全吐出来,刹时间,世界仿佛静止,静得只听得到彼此的呼吸声。
墨澈的眼睛一瞬也不瞬地凝视着她,诡异气氛在两人之间蔓延,没有人说话,任由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
“那妳懂吗?”最后,墨澈打破两人之间的沉默。爱,他嗤之以鼻。
“当然!”她舔舔下唇,深吸了一口气,挺起胸膛,勇敢的直视他,“遇上了的时候,我一定会懂。还有,如果有一天,我长漂亮了,你最好别爱上我,否则,你会死得很难看!”
“是吗?”闻言,墨澈语气有丝玩味,唇边扬起一抹邪魅摄魂的笑容。
出人意外的是,他竟然没有生气,这让予欢有点不知所措,一双拳是松了又握,握了又松。
他定神望着她半晌,黑眸里却没有半点笑意,反倒漾着一抹深幽暗沉的冷洌,“这个问题等妳漂亮了再说吧。”
没再说什么,绕过她离开,留下愕愕然的予欢。
***
洛阳城是凤梧国许多运货物的商旅交易地之一,因此而造就了洛阳城的繁荣。每隔十天,太阳刚出来,大街小巷已人声鼎沸,形形色色的人各自忙着做买卖。
小圆子与一名家丁手提着物品,吃力地在人群中跟随着前面两道纤细身影,六月的天气,虽然有点微风,可他们却满头大汗。
原本以为多了一个人服侍小姐,她可以轻松一点,那知道并不是这样的,与其说小欢来当丫鬟,不如说她是来当小姐。小姐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征求小欢的意见,仿佛把她当神祇一样供奉着,什么事都不让她做,只管吃喝玩乐,甚至还将自己珍贵的补品给她。她怎么看也看不出小欢有什么本事,只不过会说笑话逗小姐开心,嘴巴甜一点罢了。
今天一大早,小姐便带着他们出府到集市里买化妆品和饰物,又到如意绣坊里订了几套新衣服,让她妒嫉的是,那些衣服竟然是给小欢穿的。为什么她跟了小姐将近八年了,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
在小圆子在身后抱怨着时,予欢与俞碧儿已站在卖冰糖葫芦小贩前,予欢心里激动不已,记得小时候有一天,她跟奶奶回乡下探亲,那时她很调皮,又爱哭,奶奶瞒着爷爷在市集里买了一支冰糖葫芦哄她,又怕被有洁癖的爷爷发现,她们躲在花房里吃完了再出来,而那种味道她至今仍无法忘记。
现今再次见到这与现代接轨的冰糖葫芦,过往的回忆再次被勾起来。她已为自己很坚强,能接受新的环境,其实不然,她终究没办抛开过往二十三年的记忆,安心在此生活,她的内心是那么的渴望回家。
俞碧儿像看出她的心思,从怀中掏出出碎银,递给小贩道:“老板,拿四支冰糖葫芦。”
予欢回过神来一看前面的银子和冰糖葫芦,迷糊道:“碧儿小姐妳喜欢吃冰糖葫芦?”
“我看妳两眼发直的盯着它们,就帮妳付钱买下来。”俞碧儿笑道,接过小贩的冰糖葫芦,自己嘴里咬着一支,递了一支给予欢,另一支则给了小圆子和家丁。
原来小姐并没有忘记她,小圆子感动地接过冰糖葫芦。
予欢拿着冰糖葫芦,她并没有立即吃下去,而是看着前面一个年约八、九岁,衣着褴褛的小男孩,看他面黄饥瘦的模样,不是小乞丐也是穷家孩子。
在二十一世纪时,她十六岁成年后,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将自己一半的零用钱捐到灾区或山区小镇,现今见到这个小孩那渴望的眼神,她那好意思吃下去。没多想,她走上前去蹲下,对上他纯净的双眸,柔声道:“小朋友,姐姐送支冰糖葫芦给你吃。”她把手中的冰糖葫芦塞到小男孩手里。
小男孩眼里迸出不可置信的光芒,这位小姐姐明明也很渴望冰糖葫芦,可她却将它送给自己?!
予欢伸手轻摸那小男孩的头,轻柔道:“姐姐小时候吃过冰糖葫芦了,现在姐姐姐请你吃。”
听闻她这样说,小男孩笑了,忙道谢:“谢谢姐姐。”
予欢也笑了,伸手再摸了摸他的头,然后站起来。俞碧儿上前,丢了一锭碎银给小男孩,“这是姐姐给你的,快些回家吧,这市集人杂不安全。”
“谢谢姐姐。”小男孩一手拿着冰糖葫芦,一手握着碎银,对她们鞠个躬,便转身跑开了。
“老板,再给我一支冰糖葫芦。”俞碧儿回身对小贩说。
“碧儿小姐,不用啦,我不要了。”予欢阻止她。
“为什么?”
“我想珍藏冰糖葫芦曾带给我的味道。”她不想忘记奶奶曾送给她的冰糖葫芦味道,虽然说往事不堪回首,可有些事情是舍弃不了的。
“珍藏?什么要珍藏?”俞碧儿不解。
予欢笑了笑,并没有回答,转而对小圆子说:“把手上的东西给我吧,妳也拿了整个上午,一定累了吧。”
虽然她走在前面,但并没有忽略小圆子抱怨的目光,尽管她不想当人家的丫鬟,可都卖身给俞府三年,她不想也得忍耐下去,就当是老天给自己一个考验吧。再说,若想在俞府有好日子过,她必须懂得拉拢关系,知道哪些人是不能得罪的。
接过小圆点手上的东西,顺势凑近她耳边细声道:“其实刚才在如意绣坊订的衣服有一半是妳的,小姐叫我保密的,现在我告诉了妳,妳是不是该让脸部的肌肉松弛下来。”说罢,她迅速抽身跑开。
那知她刚跑了几步,手上的胭脂盒掉了一个下来,她弯身去捡时,身后突然传来一阵骚动,随即一声尖叫响起,接着,她听到俞碧儿的叫声:“小欢,危险啊……”
当她听到声音站起来,抬头一看,只见一辆马车失控似的朝她奔过来,她几乎吓得魂飞魄散,想闪开,可双腿却跑不动。
完了!这下完了!
她这次死定了,予欢在心里哀号,谁来救救她呀?她现在还不想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