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王丽看作家岂止是诗歌散文,简直就是本大部头的传奇小说,包罗万象。即有诗歌的回味也有散文的可仰慕不可近窥的想象,让她读后欲罢不能。她想把那部小说珍藏,最后却发现这部包罗万象的大部头的传奇小说充其量也就是本小小说的结集版。读后有感觉只是太短了不容回味。
凡事皆有因了。王丽是因了作家而因了了男人!
那会儿没有“信男人话老母猪也会上树”之类的话,生活中还不乏诚实和真情。也是因了生活轨迹的突变,生活状态的被颠覆才让王丽看通了男人,至少读懂了男人这部书。
男人这部书千篇一律的开头是迎合女人的献殷勤,一但初见成效是千人一面的蠢蠢欲动,在冲动中让子弹飞扬;飞扬的子弹总有击中靶心的精准,也有乱飞无着的弹头;无论是击中靶心的男人还是让子弹乱飞的男人,最后的一节是千方百计地收枪入库。
无论他们是得意或是沮丧。
男人永远想着如何颠覆女人。
女人一如既往会被男人颠覆,同时又面临被生活颠覆。
王丽读懂读通男人这部书后明了一个道理,男人是上帝造人时的恶作剧。因了有了上帝才因了有了男人!
既然男人可以游戏人生,女人为何不可以人生游戏呢?
人生百态皆是因了。
为了女儿她又何妨怕被男人颠覆?
陆百彦自打把自己对童贞的内心不安择出来之后便不再去曲意奉承童贞了。之所以想要弥补补偿童贞不可否认是对自己当年绝决的缕缕自责。是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对往昔有一种幻觉般的酸楚。
这样的酸楚来的快也去的快。
因为这不是心灵上背负的良心债。
男人处事哲学里因良心而背负旷久心债的不多。
男人的哲学更多的是拿来,拿来是因为需要,需要是因为自私,因为本性。假惺惺的东西在男人眼里是不屑的,因为不屑男人才随便随意。
因为不屑男人才对假惺惺不当回事,才更善于假惺惺。
王丽多少是看透了男人的假惺惺才会去利用男人。
所以王丽不喜欢假模假式的男人。
陆百彦既然能看出王丽成精了,王丽又岂能看不到陆百彦的虚假?她希望的陆百彦是随和不做作,是真性情不掩饰。可是她相当明白陆百彦不是那样的男人。
陆百彦充其量是个掩饰较好的男人。别看他往日谦和绅士,做起事来的狠劲他一点不比没有文化的粗俗男人差。当年他为了自己踹童贞的那一脚,分明告诉了别人他不会吝啬任何关乎自己人生机遇的投机手法。
该断则断,不断反会一事无成。
对别人下得狠手方才显现男人的本质。
男人的狠心常常是首先对自己的狠心。一个男人若对自己能狠心也算是条汉子,如果只对别人狠心却可心的娇惯自己一定成不了什么气候。别看陆百彦当年瘦弱文气,刚去美国时他几乎把人一辈子能吃的苦全吃了。为了挣些补贴生活的费用,他放学后去华人餐馆洗盘子,每天打工六小时洗涤一千多个盘子,手泡得脱了皮,红了白,白了红,最后连塑胶手套都不能戴。晚上12点回宿舍继续看四小时的书,这样的生活他硬是坚持了二年,让自己有了些积蓄,方才又把一切的心思转投到专业中。二年的艰辛让这个文弱的男人理解了生活的残酷。他常常心酸地看自己的手,那是一双将来要拿手术刀的手。本应当是纤细修长,软绵有感觉的手,为了生活不得不让一双优雅的手变得粗糙,变得硬朗,变得失去感觉。他好怕自己的手残了废了!常常端详自己手出神。
二年后他发誓绝不能再糟蹋了自己的手。这双手将会给自己的未来创造出一条不同寻常的人生之路。
那二年他天天两眼充满血丝,疲倦的有时得用清凉油抹在太阳穴上辣的自己充满精气神。班上的同学知道他的作息安排都用不可思议的目光迎送他。
那会他的绰号是super超人。人人见他都是:嗨,superman。
最终他博得了美人的青睐,学业爱情双丰收。
童贞当然不知道当年他经历过如此不堪的二年。
这段生活给他留下的最根本的信念是彻底知道男人若要成就一番事业没有对自己的凶狠是不可能功成名就的。
王丽听完陆百彦的故事她彻底地无语了。
她仿佛在一瞬间发现陆百彦远远不是自己和童贞眼里的那个:薄情寡义始乱终弃的男人。
他有不为人知的艰辛的一面。
王丽有点理解当年陆百彦为什么能狠着心抛弃童贞了。换着任何一个在当时境况下的男人,对恋人尤其是远在国内数万公里开外的恋人是没有心情去思念的。男人一但对自己都狠下心来,用近乎肆虐的方式过着每一天时,思念这种情愫是不可能在心灵中留存许久的。思念在那样境况下不可能有甜蜜的滋味,有的可能是残忍的感觉。
陆百彦第一次对一个女人说起那二年的事。他甚至从来没有仔细说给过自己太太听。对他而言那二年不值得去回味,是自己必须也无奈的生活选择,不值得骄傲,更没必要去念念不忘。
superman,想到这个词陆百彦好笑,自己当年仗着年轻超额透支的是自己的青春的身体,并不是一个所谓的superman。
王丽轻轻念叨一遍这个单词superman,摇摇头心里说:这不是per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