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大哥的婚礼
作者:大时代过客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0219

“不会吧!怎么会这样呢?”马克三人目瞪口呆地说道:“这也太不符合常理了!”末了,三人又一起说道:“只能有一种解释,那就是吉姆你很可能不是人!要是一个正常人,怎么也要冲上去痛扁他一顿才罢休吗?”

“哼,就他那当时那个样子,我几下可就得把他揍没了!”吉姆冲着马克挤了挤眼睛说道:“不过,你敲诈他老子的时候,我心里还是有一种特别解气的感觉。不过,我原以为你会狮子大张口的,谁知道只要了个八万钻石币,还高兴的呼天喊地的,真是丢脸,好歹我们愿本就是这个超级大富翁。顺便问一下,咱们到底有多少钱?”

“不算这一次的八万钻石币,我们大约有一百七十多万钻石币。这是我把账本扔给鲍勃后,他统计出来的。想不到他还有会计和理财的本事,我提议今后这账目由他保管。”马克说道:“我当时不是也没想到这国王这么有钱,我还以为他会和我讨价还价呢?现在想想使有些后悔。”

“想不到,我们这么有钱。好,我同意。账本就交给鲍勃了。省得你成天唉声叹气的,真搞不懂,不就是一个账本吗?”吉姆说道

“你就别说我了!也不知道是谁,读了五年的商学院,学的还是会计,结果连作账都不会,还好意思说我。”马克不服气的说道。

“我是读了五年会计。可是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纯粹是为了应付家里。一年呆在学校的时间屈指可数,能毕业全靠了大把的金币。”吉姆有些委屈的说。

“好了,好了,不过想想那国王这么有钱,就这么放过他,实在太便宜了!鲍勃,等下你好好数数,最好缺个千儿八百的。咱们就可以找个空再去一趟。”马克被吉姆一说,越想越觉得有些不甘心。

“不好吧,怎么说,以后,他们和吉姆家也算是亲戚了,咱们是不是有点过分!”莱曼说完后,三人一起看着吉姆。

“看我干吗!现在不是还不是嘛!再说了,亲戚之间好像是应该经常互相串门的吧。只不过,我的方式有点特别,戴上面具而已!”吉姆一边摘下面具一边说道。

四人顿时抱在一起一阵大笑。

又过了一会儿,吉姆脱下那身侍卫服,说道:“我得回去了,我看马克和鲍勃就别和我一块回家了。那个什么王子说不定明天也回来参加大哥的婚礼,还是越少见面越好。反正我决定明天大哥的婚宴过后,我就来和你们汇合!”

在三人的目光欢送下,吉姆施展瞬间移动,一下出现在离家只有几十米外的一个偏僻的角落。看看四下无人,吉姆就抬腿向家走去。推开家门,只见父亲,母亲和姐姐玛里琳都在。一看到他,母亲就走过来,拉着他的手说道:“你这个孩子,今天城里可是乱得很,都在说王宫里进了强盗,现在城里到处都是士兵,你又不识路,还到处乱跑,可把我们担心坏了!”

“放心好了,妈,我不过就是在这附近随便转转。”吉姆看着母亲一脸着急的样子,心中不由得涌出一股歉意,鼻子有些发酸,连忙说道:“妈。我饿了!”

“都没吃呢,就等着你呢!”父亲哈里说道:“可惜,你二哥到现在还没回来,可千万别出什么事啊!”吉姆刚想安慰父亲,一下又按捺住了自己,低着头在餐桌边坐了下来。

“吉姆,你没事吧?你没有去找卡伦?”玛里琳一脸疑问的看着此刻狼吞虎咽,胃口好得不得了的吉姆。

“你去找卡伦了?”母亲问道。

“没有。只不过,好久不见了卡伦表妹了,我才顺口问了一下玛里琳她的近况而已。知道她现在在王宫里,我又进不去,所以就到处逛了逛。”吉姆咀嚼完一块牛肉后抬起头笑着对母亲南说道:“妈妈做的牛肉可真好吃!”

“是吗?”玛里琳还是一脸的不相信,于是又问道:“吉姆,你那两个同事呢?”

“噢,他们呀,都去看他们的老朋友去了。他们还让我向爸,妈道个歉呢。他们恐怕不能参加大哥的婚礼了。不过,他们还是有礼物托我转交给马克。”一边说一边在心里盘算从储物空间里挑点什么送给大哥好呢?千万不能太贵重的,否则容易漏陷。可是,他的储物空间里除了石头以外就是钱币,要不就都是价值连城的魔法武器装备。因为马克认为放在这里是最安全的,绝不会遗失。看来,夜深人静的时候,自己还得出去一趟,从马克那里找点价格适中的东西作礼物。

“是这样的,吉姆。这几年来,你母亲一直在担心你,怪我不该把你送到勃依去读书。现在你也毕业了,所以呢我和你母亲商量给你在后勤部谋个差。虽然说挣钱不如你现在,但是安逸稳定,而且你这么聪明,以后一定会有大发展的。”父亲哈里语重心长的对吉姆说着。

“不行!”吉姆一下激动地站了起来,然后尽量平静地说道:“我知道您和妈妈都是为我好,不过老板对我一直不错,而且我觉得很开心。我不想去什么后勤部。”

“可是,你成天和几个疯子在一起,我怎么能放心得下呢?”

吉姆差一点晕倒,原来是自己一句笑话害了自己。于是赶忙说:“就算我不干了,总得当面和老板说一声吧。而且这次去蒙娜利收购装备,老板已经全权委托与我,我怎么也得完成任务以后再说吧!而且他平时真的很正常。”吉姆也不想再多解释,干脆这样说道。

“这样啊,那倒也是。做人应该有信用嘛!”父亲说道,

“那得多长时间啊?”母亲问道。

“我们已经约好。明天我参加了大哥的婚礼,后天就和他们在城外汇和一起出发,估计去蒙娜利,再返回兰森,怎么也得差不多半年吧!”吉姆说道。

“你后天就走啊……”母亲一脸的失望之色。

第二日下午,马克.霍华德男爵府。

吉姆坐在大哥马克的子爵府的一个角落里,看着川流不息的穿着光鲜的红男绿女。早上的婚礼是在向世人宣布一对年轻男女的合法结合,而现在的宴会则仿佛更像是一台五彩缤纷的严格来说是没有主角的舞台剧。吉姆一边慢慢的品尝着红酒,一边饶有兴致的看着熟悉和不熟悉的认识和不认识包括他父母兄姐在内的各色人等的精彩或拙劣的表演。只是自己却并不想参与其中,尽管他的父母三番五次的试图把他介绍给那些有权势的亲戚和他们认为将来对吉姆会有帮助的各种要人以及后勤部的各级官员们,但是吉姆没有多久,他总会消失在父母的视线里,而且乐此不疲,最后,忙于应酬的父母不得不放弃了这个打算。

忽然,大门口传来一阵大声的吆喝:“帝国丞相汤姆.伯科维茨公爵阁下及夫人玛丽驾到!琳达.伯科维茨小姐驾到!”一时间众宾客纷纷闪到两旁,看着大门。只见一个个子中等一头白发的老人在几名侍卫的护拥下挎着一位中年贵妇一路微笑着和众人打着招呼,缓缓走了进来。吉姆猜测那位中年贵夫一定就是自己未见过面的姨婆,不过他可一点都没有要和者位家族中最尊贵的亲戚打招呼的欲望。于是,赶紧低下头,尽量蜷曲着身子,以躲避父母的视线,如果不是此时身边还坐着宾客,吉姆一定会发动“尸神的祝福”上的隐形功能。

吉姆低着头,从人缝中看到父亲,母亲,舅舅还有大哥,大嫂,二哥以及姐姐玛里琳都纷纷上前和公爵及夫人见礼。而母亲一直在左顾右盼,显然是在寻找自己的踪影,看到这里吉姆有一种偷笑得冲动。仿佛回到了童年在和兽人小朋友玩捉迷藏的游戏。好一阵,吉姆看到父母重又在其他宾客中忙碌着,这才抬起头来继续品尝他的红酒。

琳达.伯科维茨跟在父亲的后面进了大门。说实在得,她对这种毫无新意的宴会实在是没有什么兴趣。不过,五年前在索伦小真是霍华德一家救了她,所以今天她还是来了。要不然,此刻她一定是在练功房呢。自从五年前遇上了马菲兄弟以后,她就开始了每天疯狂的练功。以至于短短的五年时间,她已经成为了一名四级大骑士。就连一直被人称之为奇才的表哥斯科特都为她如此迅速的进步感到惊讶。她一回头却发现自己的卫士杰克.谢泼得和迈克.不里尔正在窃窃私语。要知道杰克和她一样,从索伦小镇回来之后,每天也是疯狂的练功。短短五年,已成为了一名三级圣骑士,现在是伯科维茨府上卫士中的第一高手。而迈克原本是一名杀手工会的一名杀手,因为在纳马王国刺杀了一名侯爵,而被发现了不得不逃到凯特王国,后来又投到父亲门下作了一名卫士。他不但是一名二级圣骑士,而且拥有丰富的经验,阻止了好几次针对父亲的刺杀,因此被父亲甚为看重。但是这二人平日里素来互不服气,见了面也互相拆台。

“说什么呢?一脸严肃!”琳达很是好奇,这两个人怎么会有悄悄话呢?

“二小姐,我们本来是在说昨天晚上王宫里发生的事情。感叹连大魔导师都被无名高手砸成了肉酱。看来我们的见识还是少,平时凭这自己那两下子就自以为是,真是有些井底之蛙了。后来我们又说看来还有许多籍籍无名的高手都因在云云大众之中!”杰克感叹地说道。

“是啊,看来,正是学无止境,可惜昨天没能亲自看到高手之间的对决。不过,看看表哥堂堂的一个圣骑士在别人面前连动手的机会都没有,就可以想象差距又多大。”琳达一脸的垂头丧气。

杰克没看到琳达的表情,继续说道:“可惜。这麦克接下来就胡说八道了。我问他,谁最有可能今天宴会上的第一高手。二小姐,您猜他怎么说?他竟然说是那边角落里的那个毛都还没长气的小子,真是笑死我了!”一边说着,一边右手食指指了一下角落里正悠然喝酒的吉姆。然后突然又说道:“对不起,二小姐,我又说粗话了。我不是故意要说什么‘毛’的,我下次一定改!”

“好了!”琳达看了一下角落里的吉姆,说道:“他?比杰克还厉害吗?”

“你听迈克他胡扯?”杰克又用食指指了一下吉姆,说道:“我刚刚特意走到了离他不足两米的地方,却根本感觉不到他身上有斗气或者魔法元素的气息。”

迈克压低这声音说道:“杰克,我虽然看你很不顺眼,但是看在同事一场的份上我还是要提醒你,你这样用手对着别人指指点点是一种很不礼貌的行为,而对着一位高手反复作这样的动作,那就只有一个解释——嫌自己的命太长了,而又没有勇气自己了断。”

“你,你少吓唬我,我可也是久经风浪的!”杰克不服气的说道,不过还是收回了自己的右手食指,又看了吉姆一眼,发现他还在漫不经心的喝着酒。

“迈克,我知道你一向眼光很准。好几名刺客都是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被你识破的。不过,我可看不出他又什么不同,而且这么年轻,杰克应该也不会看错吧!你说他比杰克还要厉害,那么他难道是一名龙骑士吗?”琳达一脸不相信的表情。

“不错,我相信杰克不会弄错。不过,这个大陆上还有一种东西叫作压气指环,虽然价格不菲……”还没等迈克说完,杰克抢着说道:“别以为我是乡巴佬,那东西我虽然买不起,但还是听说过,戴上它后别人只能试探出他一半的斗气或者魔法元素。可是他完全是个普通人,身上一点斗气和魔法元素都没有。再说了,你看见没有他是个手指上可是什么都没有,你就吹吧!”

“你……!”迈克气得不行,叹了口气说道:“二小姐,你知道我是杀手出身。对于一名杀手来说,除了要本领高强以外,更重要的是善于掩饰自己。要知道,杀手经常在执行任务时,能遇上比自己本领高强的对手。我就曾经单独刺杀成功过一名三级龙骑士。所以杀手们对于那些能够掩藏自己形迹的玩意总是不惜高价,因为它可以大大的提高自己保命的概率。压气指环只是其中一种而已。我有位同行就曾经高价购到过一支手镯。他是一名三级圣骑士,可是戴上手镯之后,无论怎么试探他只是一名见习三级骑士。所以就算能够全部掩饰气息,也并非是不可能。”

“说得这么炫。就算你说得有道理。你又怎么知道他是高手呢?”杰克说道。

“看来我不说是不行了!”迈克笑了一下说道:“我先说个故事吧!小时候,我住在纳马国北部的一个小山村。那里特产一种狗,体形巨大,成年后异常凶猛。可是当地的人到了冬天,又有传统要吃狗肉。所以就有人以杀狗为生。那时候在我家附近就有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他个头不高,还有一条腿有点瘸,身上也很瘦弱。可是他却是那一带远近闻名的屠夫。甭管多么凶悍的狗,只要他一到,都吓得乖乖的趴在地上。而且,只要到村子里一来,这些狗仿佛都有感应似的,都不敢叫唤,老老实实的呆在家中不敢出来。那时候,我感觉很奇怪,于是问这个老头,他是不是什么魔法,为什么狗都这么怕他?老头笑了笑说,他对魔法一窍不通,年轻的时候在纳马王国的军队里呆过一段时间,倒是学过一点基本的斗气。不过,后来打仗时瘸了一条腿,就回到了家乡,以杀狗为生。开始时,和别人一样,通常要六七个人先把狗绑起来,然后才进行屠宰。他自己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就有了这个本事。也许是杀狗杀的多了吧!”

迈克看了一脸茫然的琳达和杰克,继续说道:“后来,当我长大成为了一个杀手以后,请教过很多的同行,都没有明确的答案。因为如果说这是杀气的话,有时候,老头只不过是闲来散步,和一般的老头并没有什么不同。而且老头最后在深冬的一天晚上喝醉了酒倒在地上,结果被冻死了,但是在村外豺狼出没的小路上,过了整整一天,却没有一只豺狼去动老头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