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城楼的窗户边上看着下面的城堡大厅门口进进出出穿着各色服饰的商人,我欣慰的把杯子里浑浊的麦芽酒一口气喝掉,满足的打了饱饱的一个酒嗝。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别的好习惯一样没留下,反倒喜欢上举杯邀明月的自斟自酌,慢慢的有像其他大腹便便酒糟鼻的贵族们发展的趋势,告别了征战仅仅几个月的时间,腰围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着,吓得我发现已经很难再把自己塞进原来的锁子甲里面了。这种纯度很低劣的麦芽酒喝起来就像放坏了的哈尔滨啤酒,不过倒牙的酸涩在唇齿间回还几个周期之后就会从牙根深处反馈回来微微的甜味,醺醺之间让人迷离,既能助情又能缓解心中忧愁,实在是不可多得的佳酿。最主要的原因是,它很便宜,是的,很便宜,有余粮的小户之家就能自主馏制,所以上到贵族骑士,下到普通百姓,没事人人都能喝上一口自家的麦芽酒,在酒精的微醺中寻找心中梦幻般的天国。
“大人,我很担心,毕竟他们只是唯利是图的商人,随时可能拿了您的钱逃走或者受雇佣成为敌对领主的探子盗取有价值的城防情报,您确定这样没关系吗?”旺财虽然已经是堂堂伯爵宫廷的首席宫相,勉强算是跻身下等贵族的行列,但是多年艰苦朴素的生活习惯并没有因此改变,反而在那些获得册封的暴发户骑士们的衬托下愈发显得这些品质弥足珍贵的让人感概,也让我很放心的把许多重要的事情托付给他,即使没文化的旺财处理起来很缓慢而且完全没有头绪,不过孜孜不倦的认真学习态度令我青眼相看,为了办妥当吩咐的事情这么大岁数了仍旧不辞辛劳的跑来跑去。此刻他就站在身边很尽职的提醒我对于商人的过分重用可能会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毕竟这个时代有实力就有一切,而衡量实力的唯一标准就是谁拥有更多的人口和足以供养这么多人口的粮食,说白了还是以农立天下,封建社会颠扑不破的真理。
“没关系,我心中自有分寸,还没有人能算计到你的伯爵大人呢,不用担心太多。”我摆摆手安慰着尽职尽责的老人家,把酒杯轻轻地放到窗台上,刚收的小侍从很有眼力价的马上端着酒壶走上前来给我的杯子里填满了麦芽酒。现在的城堡中有很多这样出身贫苦家庭农民的孩子在担任各种各样的差事,这在别的领主城堡中几乎是不可能见到的事情,一方面我刚刚成立的宫廷确实缺乏足够多的人手,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获得改变自己命运机会的农民孩子既听话又不要求报酬,只要能填饱肚子并且睡在城堡厚厚的围墙后面,就算只是个为马匹清洗的工作他们也乐意兢兢业业的去完成,就连他们的父母也感恩戴德的以为自己的祈祷感动了上帝,一个个善良的很天真。回到城堡以后,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领地里所有适龄的少年儿童全部搜罗起来进行统一的管理,提供免费的食宿和教育,每七天可以回家一次,按照年龄段的不同分成三个批次,十岁以下的主要在教士们的辅导下根据每个人显现出来智力上的差别接受不同的教育,有语言天赋的会被逐渐培养成书记员,对数字敏感的跟着旺财整理账目,脑瓜机灵的留在城堡里做小侍从,四肢发达的暂时安排在马房照料马匹,以后可能会成为骑士的侍从从而获得晋封为骑士的机会,女孩则重点在为数不多侍女们的手下打杂,顺便熟悉宫廷礼仪和女红;十岁到十的挖苦了一下旺财,然后继续埋头于那本不知道哪年哪月传下来的破旧古籍之中寻找先贤的智慧去了。
我走上前努力想看清书本上繁复的花体字母到底写了些什么引人入胜的东西,怎奈学识实在浅薄,读了半天连个完整的句子都没搞懂,只能悻悻的作罢:“我来这里是想问问,前一阵让你们帮我考证的家族谱系怎么样了,还有设计的家族纹章?”我左右顾盼着,希望能找到自己寻找东西的蛛丝马迹,但是满眼到处是乱糟糟的书纸堆和脏兮兮忙碌的学者,没一样合乎胃口。
“您是说的那个啊。”拉古尼阿斯揉了揉因为长时间近视而酸涩红肿的眼睛,翻检着自己身边的羊皮纸卷,“我们根据您提供的家族信息翻找了所有相关的历史记载,连一个蝇头小字的批注都没放过,但是遗憾的是并没有在漫漫历史长河中寻找到您家族的任何记录,也许就像所有建立在罗马帝国废墟的基础上的国家一样,您的祖先不过是挥舞着战斧骑着山猫闯入文明国度的野蛮人,在别人的家里强取豪夺之后也沐猴而冠的学着裂土称王,极力给自己抹上神圣的光辉,宣称君权神授的合法性。”
“住口!信不信就凭这番话足够让你上绞刑架!”旺财这回真的愤怒了,每一个皱纹都因为气愤而肿胀的舒展开,侮辱他的领主大人对于封臣来说是足够发动战争的理由,我事不关己的站在一边,作为一个穿越者我对自己的家族没有什么亲切的感情,而且如他所说,我的祖先很有可能就是光着膀子饮毛茹血的蛮族,硬要套上文明神圣的帽子确实显得不伦不类,不过我感兴趣的是——原来古代的书呆子也跟后世的一样不解风情,敢说敢骂啊。
“还是给我看看你们设计的纹章吧,它以后就叫做这个名字了。”我和颜悦色的对老人家说道,并没有因为他的放肆无礼而不高兴。纹章其实是在几百年后才正式大规模使用的家族标记,在我的时代只不过有一些继承自古老氏族的原始图腾或者象形符号用来标识源自同一民族的各个公国,在战场上用来区别队伍和发布命令,并没有像中世纪中期以后那样大规模的被普及使用,但是作为一位伯爵,尤其是新晋的贵族,我急迫的需要一个可以标识自己家族的纹章,这不仅仅是保证发号施令的合法性,同时也是贵族聚会时面子上的需要,其作用好比后世聚会时你纹了一个与众不同的拉风纹身惹人羡慕,从而让姑娘们对你青眼有加。
“您说的是很丑的那个花花绿绿的旗子?”拉古尼阿斯总是毫不顾忌眼前人的感受实话实话(貌似没有那么丑陋吧,毕竟是我亲自参与设计的,他们只不过进行纹章图样的考证和修饰,防止与已知的纹章造成重复),“我这就让人给您拿过来,它被我丢到角落里去了,因为看着它我根本做不了任何事情,连喝水都会反胃!”
几经周折之后——我的意思是在打翻了无数瓶装着未知液体的瓶子和撕碎了破抹布一样的羊皮纸卷之后,在厚厚的故纸堆里终于找到了学者们精心绘制的家族纹章——我称之为“翱龙之章”,但是拉古尼阿斯在考证了据说是埃及圣人留下的书籍后坚称这是一只上古时代受过诅咒的妒妇变成的癞蛤蟆,被阿波罗禁锢在埃及的沙漠深处永世不得超生。
纹章的主体是一只盘旋升起的飞龙,狰狞的面目透出凛然不可侵犯的气质;四只爪子分别抓住一柄十字架,一把长剑,一面盾牌和一条写有圣经箴言的绶带,白底红色斜杠的盾牌源自古日耳曼武士的徽记;飞龙印在蓝白相间的两条横纹上,蓝色象征不灭的梦想,同时也是莱茵兰地区古老氏族的颜色,白色则象征基督纯洁的信仰。我面有得色的看着自己操刀设计的纹章,越看越觉得顺眼,没想到被拉古尼阿斯兜头一盆冷水泼了个透心凉。
“糟糕,这只蟾蜍书上记载只有三只脚掌的,我马上去修改,伯爵大人!”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