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爱以食之
作者:苏木里      更新:2019-09-24 03:47      字数:3637

第102节

混蛋受了气,发泄之处自然是少女。不过,他不敢打她了,因为那个干净透明的男人十分的精明。所以,他让她跪在砖头之上,不允许起来,也不许吃饭。

那时候,是冬天。

夜里,凉风瑟瑟,混蛋故意开了窗。她没有试图起来,就那么一起跪着,直到第二天一辆加长的林肯停在她所住的地方——所谓的“家”的楼下。车上下来一个身着黑色西装戴着黑色眼镜的男人。他敲开“家”的门,见到少女还跪在地上,就直接走了过去,将她扶起带走。混蛋反应过来,想要追上去,却被又一个同样装束的人堵在屋内。

他没有做什么,但是混蛋却如同被施了定身术一样,一动不敢动。

被带下楼的少女,依旧没有反抗挣扎。当她被安放在加长林肯的后座之上,见到坐在对面的男人时,她愣了。

第一次,她用眼神询问了为什么?”暗流,你果然很温柔。”景象消失之后,空华感叹一声。

“……?”

“这一幕对于我而言,可是幸福的。”空华真诚道。

“……只有痛苦的痛苦不算痛苦,有了幸福的痛苦才是真正的痛苦。”暗流久久之后道。

“有了幸福的痛苦才算是真正的痛苦?如果这不是绕口令,那就是为之后做铺垫?”

“嗯。”暗流不可否认道。

“那之后的解释,还是我?”见暗流没有反应,空华开了口,“那一天,他将我带走,将我带去游乐园、公园游玩,还买了很多吃的穿的给我。吃的多半是糖,各式各样的糖;穿的一律是公主裙,款式不同颜色各异,但无一不是公主裙。

他对我很好,好到让我必须时刻树起戒心。他察觉了,不以为然,反而对我更好。之后,他告诉我,他叫做少卿。除此之外,不再告诉我关于他的任何事情,只是一股劲儿的问我的事情。我不能说话,无法回答他,也不愿意回答他。夜里,他带我去逛夜市,还是买了很多好吃的,还有许多女孩子都喜欢的可爱饰品。之后送我回家,并说第二天再来接我。

回家之后,混蛋和贱人都在等我。混蛋先将我周身搜刮一番,找出了一叠钱之后才罢手。看到那叠钱,我才恍然,为什么少卿在我下车之前拥抱了我。可能他是发现,若是我不带钱回去的话,绝对没有什么好果子吃。

我将少卿买给我的衣服饰品丢在墙角,就回了房间。因为,贱人一直盯着我手里的东西,那眼神好像要将那些东西吞入腹中。

以后的日子,少卿总是带我四处游玩。要么去风景名胜,要么出国游玩。但是,在此之前,我依然一句话都不说。少卿终于发现了我的异样,第一次不顾我的反对,带我去看精神科的医生。医生诊断的结果我不知道,但不外乎就是自闭症的一种。之后,少卿对我越来越好,好到我承受不了。终于在某一天,我第一次开口叫了他的名字。那时候的少卿,快乐得像个孩子。

我十七岁生日的那一天,少卿亲自下厨为我做了饭菜。没有蛋糕,没有平日里的豪华餐宴,有的只是朴素的家常菜。但是,那是迄今为止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吃过之后,少卿拥抱着我,亲吻我的额头,对我说:小空华,生日快乐!

生日的第二天,少卿问我,要怎么做?如论我怎么选择,他都会支持我。

我知道他在说什么,于是我让他等我四天,第五天的晚上来接我。

回到那个“家”时,我什么都没有带。第二天也没有出去。第三天,混蛋终于按捺不住,问我是不是得罪了金主?他说的金主当然是指的少卿。

我第一次回答了他的回答,说,是。

混蛋起初不行,但是想起这几天我都没有出去以及之前少卿对我的态度。终于爆发了。他一如既往的殴打我,还骂我“贱人”。这一次,他没有使用打人技巧,所以我周身都是伤。在打得我连本能的动弹都没有的时候,终于罢手,喝了酒,醉了之后就睡觉去了。

贱人不知道在哪里鬼混,那一天她不在。其实,她不在是我刻意安排的。我让少卿找了几个人,带她出去逍遥了。

晚上,等混蛋睡着之后,我去厨房拿了两把刀,去了他的房间。我先用胶带将他的嘴牢牢封住,之后狠狠一刀插在他的手腕上。在混蛋痛醒之后,又一把刀插在他另外一只手腕上,之后又是双脚。我彻底的废了他的四肢,让他无法对我做什么。而后,在他惊恐的目光注视之下,我一刀又一刀的插在他的身上。我被他虐待了那么久,自然知道什么地方受伤最痛,也知道那些地方受伤流血不会死人。

我无视他的求饶,去了厨房拿了一只碗,在他的手腕上又划了一道伤口,放了一碗血。等到血放完之后,我才开始折磨他。

就那样,我整整的折磨了他半个多小时。他不能喊叫,只能用眼神求饶。那时候,我第一次了解到,死亡的威力是如此之大,也难怪当初他宁愿对我做出那样的禽兽之举,也要将高利贷还上。

他死了之后。我将他拖到浴室里,将他丢在水里,每到一定时间就换水一次,好以冲刷掉血。在此期间,我迅速收拾干净收拾所有的痕迹。将染血的床单之类的全部丢去洗掉,洗不掉的就用其他东西掩盖。之后还点了事先准备好的熏香,四处喷了香水。

至于他的尸体,我将肉全部剔下来,剁成肉末。骨头全部敲碎,丢在垃圾袋里。骨头敲碎之后,谁能发现那是人的骨头?除非专门去检验,但是在不在意的情况下去做这种事情?

混蛋的骨头,我留下了两根筒骨,将之放在高压锅里,加上枸杞、生姜、蒜、当归、党参等等补品,放入调料,熬成了汤。而那肉末,我放了很多调料进去,捏成圆子,待汤煮好了之后放在里面煮熟。

剩下的只有皮、头发和内脏,至于脑袋,我早已经剁碎了,那团浆糊一样的脑浆被我捏碎,冲入了厕所的下水道。”

“……”暗流始终沉默。他虽然早看到这一幕,但是当听到她说的时候仍不免觉得恶心。虽说,在这几千年的时间里,他见到的东西远比这恶心残忍,但是,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如此做的。即使是那些吃人吃鬼的人,也未如此过。

空华似乎乐此不疲,继续笑着说。此时,她的表情,有些狰狞。

“皮和头发都可以烧掉,可是我没有,我将它们用熨斗熨干,喷了很多香水,确认没有任何味道,将皮缝在了地毯中,头发则分开装饰在地毯的花边上。那地毯是用我赚来的钱买来的,我加一点东西进去不为过。最难处理的是内脏。想来想去,除了肠子、胃、脾、肾被我剁碎了处理,心和肝都洗净了切成块,煮熟。等到一切完成之后,我再检查了一遍,确认天衣无缝之后,坐在沙发上等待贱人回来。

贱人八点回来,周身带着酒气。等她一会儿,我就迎了上去,将煮好的东西端出来给她。她惊讶无比,还哭了。我只是笑着,示意她吃。她含着泪将一大碗的人肉圆子、心肝吃掉,还喝完了汤。之后胆怯的问我是不是原谅了她?问了之后,还说了一大堆的不得已。我笑着点了点头。我懂得,她的不得已是身上的狐裘大衣、珍珠项链和限量版的高跟鞋。

她在得到我的回复之后,如同苦修之人终于见到佛祖一样。之后,她安心的去睡了。而我,继续熬着汤,让汤的味道更浓一点。到了中午,我又端了一大碗去了她床边,将她叫醒,让她吃。她虽然不想吃,但是因为这是我第一次这么做,所以还是忍着吃了。吃了之后,她去了厕所,蹲了很久。

晚上,我依然如此。

从始至终,她都没有发现混蛋不在。或者说,在她心中,混蛋不在是很正常的事情。

她那一天很开心,开心得让我有一些不忍心。可是,她曾经说,她爱混蛋爱到骨髓里了。所以,与心爱之人融为一体是很正常的事情吧?现在,能够吃下爱到骨髓里的人的肉和心肝,应该是一件十分幸福的事情。

午夜很快到来,她早已入睡。明日似乎有什么好事等着她,因而即使是在睡梦之中,她依然笑得十分的开心,十分的幸福。

我不识趣的将她叫醒,手中依旧端着白日给她吃的东西。她皱了皱眉头,似乎有些厌恶。见到她的神情,我立刻沮丧了下来。见状,她立刻端起碗,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连咀嚼一下都没有。

当她吃完,我慢慢的掏出了藏在身后的刀。她终于发现有什么不对,惊恐的看着我,又看了看隔壁床。

我将刀搁在她的脖颈上,让她别叫,否则的话……她识相的闭嘴,眼泪却掉了下来。

我将一切都告诉她,包括我给她所吃的是什么。她脸色立刻铁青,想吐,却怎么也吐不出来。

我问她,你爱我吗?

她在惊恐之中,没有反应。于是,我使了一点力,她立刻回过神来。

我再问,你爱过我吗?

她如同啄米的鸡一样,猛点头。但是,发现点头会碰到刀,于是改用眼神。可是,她似乎忘记了,她是一个人,一个可以说话的动物。

我又问,那为什么不救我?为什么在我死了那么多次的时候不救我?为什么在我深陷地狱的时候不救我?

她惊恐的眼中立刻浮现出愧疚和痛苦,眼泪掉得更凶了。

我笑了笑,说,嗯,我知道。你是不得已的。他是你爱的人,而我只是你和你爱的人生下的东西而已。

或许是因为出于对我的愧疚,她没有求饶,也没有求我原谅。而我,则给了她一个干脆。之后的,就如同那个混蛋一样,不过现场我并没有处理,骨头也没有敲碎,其他的也是。我只是将她的肉,做成了圆子、骨头熬成了汤、心肝切成片煮熟。只不过,这一次,吃的人是我自己。

当吃着她的肉的时候,我发现以前流传下来的知识是错的。人肉并不好吃,就像是过了期的猪肉丸子,比猪肉还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