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作者:乔牧木      更新:2019-08-10 16:03      字数:4493

高二下已经开始进入第一轮复习阶段,准高三党已经开始进入第一轮模拟考的轰炸中,班上的氛围显得凝重起来。从前潇洒从容的少年少女们也开始策马狂奔。

四月的天湛蓝,阳光刺眼,金孟所在的小学出现挑着箩筐兜售小鸡仔的人,朱小野对这玩意非常感兴趣,缠着金孟给她买了一只,准备回去问大姐二哥怎么养才能养大。

高杨晚上回来知道这件事后差点笑抽,对朱小野说:“你不知道怎么养鸡,可以去问你三哥,他以前可是个发誓成为养鸡大户的人!”

金孟当时恨不得从地上扒开一条缝钻进去,脸色通红,恼羞成怒道:“哪有!”

“向晚,快来给我作证,这小子翻脸不认人了……哈哈哈哈。”高杨笑的肚子疼,“你当初还说什么……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吧。我的天,咱们家和鸡为什么就是过不去呢?”

朱小野没有明白情况,瞪大眼睛问她三哥:“三哥,你养过鸡?”

金孟对着朱小野从不撒谎,做好榜样,只能窘迫的点点头,“养过,不过这都是公鸡,以后不会下蛋的。”

“哦……”朱小野有些沮丧,她还想着养小鸡崽以后吃鸡蛋呢,看来这个想法实现不了了,不过很快她就从失落中走出来,“没有关系的,它不下蛋我也喜欢它。”

“那就养吧。”高杨觉得她只要开心就好,养一只鸡现在还不至于把他们家养穷。

这只鸡就这么落户到了他们家。

当时和朱小野一起买小鸡崽的女生不少,大家人手一只鸡,上课下课会相互交流养鸡心得。

不过这种鸡通常也只是用来短时间观赏用,将它们养大非常不容易,接二连三的有女生说自己当初买的鸡崽死了,而当时时间还没有超过一周。

它们的尸体最后只能被扔到垃圾堆。

朱小野听闻后对这只鸡更为关心,一日三餐从不缺斤短两,还会关注鸡崽的心理问题,叽叽咕咕和小鸡交流,不管对方到底能不能听懂她的话。

这只鸡成为班上活的时间最长的鸡,因为宠物不能进学校,还有女生跟在金孟的身后去看朱小野养的鸡,这让朱小野与有荣焉,还不住的夸她三哥十分会养鸡,金孟听了总是默默的离开围观现场。

显然,他早已抛弃了早些时候想要成为养鸡大户的梦想,现在的他想的就是如何把台球打到最好。最近接触到了斯诺克的打法,让金孟沉湎其中,偶尔会逃课去打球,赚到钱的时候才会觉得自己没有在浪费时间,觉得自己有用了不少。

可惜好景不长,或许是春天的气息感染了这只不安于室的鸡,亦或者单纯只是它春-心萌动,周末的时候金孟带着朱小野去台球厅,把鸡崽腿上拴了根绳子系在门把上,离开家里。

回来的时候绳子断了,鸡没了,朱小野伤心欲绝,晚上高杨上学回来的时候她哭诉,她觉得是有人把鸡偷走了拔毛宰了吃,越想越难过。

孙向晚仔细观察了那根绳子,发现切口并不整齐,更像是鸡喙叨开的,如果是这样的话,这只鸡简直成精了。

他把自己的观察告诉高杨,高杨听完之后忍俊不禁:“这鸡简直成精了,你说是不是你传染它的?”

“嗯?”孙向晚挑眉,脸色瞬间古怪,他竟然将这个答案思考一遍,最后否认,“我觉得我不能背这个锅,肯定不是我传染它的。”

“你这么肯定啊。”高杨见他真的考虑这个可能,反倒更蹬鼻子上脸,“说不定真是你,子非鸡,安知鸡不会学习?”

孙向晚站起来,看她的眼神都带着了然的笑意,说话语气意味深长:“哦,我和这鸡的交情不到两个月,它就学会了我一身本事,连咬断绳子跟其他鸡私奔的事情都做得出来,你和我这么多年交情,怎么就愣是这么……笨呢?”

高杨一口气憋在胸口,说不出反驳的理由。

金孟在门内安慰朱小野,他俩在门外星星月亮下没有谈诗词歌赋人生理想,而是因为一只鸡起了争执,孙向晚但凡嘴巴毒起来,那是万马齐喑,千里无鸡鸣,效果卓群。

“你说,我该怎么才能让你感染的聪明点?”孙向晚低声喃喃。

暧昧和距离正相关,暧昧越深,距离越近;但就像距离近到一定程度强相互作用力会变成弱相互作用力,由宏观的脸红心跳变成了微观里细胞结构的原子成分都在改变,中子质子电子改变其运行轨迹,总而言之,作用力无处不在,最后让灵魂的电磁波都发生了改变。

灵魂发出了颤抖的轰鸣,让自己的频率改变,和心悦的人发生共振,它可以产生强大的破坏力,也能得到登峰造极的运用。

高杨往后退,退到无路可退,反手撑住墙壁,声音好像不是自己的:“这个嘛,你比较聪明,你来想……”

孙向晚笑意盎然,用一个吻封缄了她的嘴。

六月小升初,金孟的成绩不忍卒视,这个成绩只能回老区去相应的区读野鸡初中,一年后怎么办呢?不可能将他一个人留在这里,成绩好能供出来高杨不介意自己辛苦一点,到时候多做兼职,但现在这样,除非天降奇迹——但那也要金孟努力。可他此时梗着脖子,说什么都不愿意去读初中。高杨也没办法训他,毕竟是男孩,长大了都是要面子的。

全家就这个问题开了个会,高杨问金孟究竟想做什么,金孟这才将自己的打算说出来:他打算继续打台球,台球厅的那位年轻老板说可以把他推荐给自己在京城的朋友,在那边继续打球,他还可以做其他工作。

“书呢,不读了?”高杨痛心疾首。

“大姐,你觉得我能读出来么?”金孟苦笑,他如今长大了,有了初入社会的那种气质,甚至让高杨觉得他有些陌生。如今早已和当初那个刚捡到的小孩相去甚远,说出来简直让人难以置信,“我不是读书的材料……每天都在痛苦,觉得自己一无是处,尤其是和二哥比起来。”

“你跟你二哥比什么,你二哥就不是人。”高杨苦着脸说。

孙向晚坐在床边,膝盖上放着一沓卷子,闻言无语的看了她一眼,那控诉的眼神仿佛在质问她:我不是人,又是什么?

高杨对他的控诉视而不见,继续对金孟苦口婆心:“那也得读初中吧?”

金孟露出痛苦不堪的表情,双手抱头,好像下一秒脑袋就要爆炸一般:“大姐,我是真的……不想再读了,你放弃我吧。”

高杨不敢再逼他,停了一会儿,看金孟神色比刚才好多了,问他:“所以你打算去那个台球厅工作?”

金孟点点头:“摆球送饮料帮忙买吃的,有人点我打球就去,许哥说一个月可以给我三百块底薪,有人要赌球的话我得上,赌局抽成,我三他七。”

高杨无可奈何,不再坚持:“你要是坚持,那就去吧,你的薪水自己存着,以后的路还长,希望你不要后悔。”

金孟认真的看着高杨的眼睛:“姐,我不会后悔的,我的薪水可以拿来给小野治病,给家里减轻负担,我们是一家人。”

高杨有点想哭,但现在泪腺的管理比从前严格多了,不能轻易流泪:“你自己别后悔就行,路这么长。”

金孟笑笑,语气笃定:“不后悔,还命大活着好好的,有什么好后悔的。”

鹤城高中今年高考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于是下一届身上背负了更重的担子:超越这一届。

既然想要成绩,那暑假自然而然没了。整个暑假放了一周的假期作为休整,之后开始补课。高杨对那一年的记忆没有感到黑暗,因为他们的节奏一贯如此。披星戴月,早上来的时候看到月亮还挂在天上,晚上回去的时候看见的还是月亮,偶尔会看到日月当空的景象,只不过极少会抬头去看,大多数时间都低着头啃书本。

夏蝉嘶鸣,寒蝉凄切;秋去冬来,冬去春来,寒假也被霸占的所剩无几,连回小院过春节的时间都没了。

所有人都憋着一股气,义无反顾的往前冲,好像黎明前夕最黑暗的夜,号角划破长空,发起最后的战役。

一百天誓师大会,孙向晚被选上去做演讲。春的料峭还没散去,身上的西装校服并不保暖,呼出的气在空气中都凝成白雾,孙向晚上台的时候高杨的视线跟了他一路,心中想到:他是我的爱人。

他是我爱的人,也是爱我的人。

每每想到这里,都会觉得幸福,老天赐予人苦难,偶尔也会追加些补偿。高杨觉得曾经那些辛苦并不算什么,或许她受苦就是为了和孙向晚相遇,这样想的话,更让她激起无限战意,为了更好的明天而奋斗。

“……来如雷霆收震怒,霸如江海凝青光……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翕张……前途似海,来日方长……举起右手同我宣誓:进取,奋斗,鏖战不息……请母校放心,请老师放心,请家长放心……厉兵秣马,再创辉煌!”

字字句句汇成声音的海洋,激荡起胸中无限豪情壮志,颇有向天再借五百年的气概。

那段时间被折磨的有些蔫儿了的同学确有被打鸡血一样的趋势,然而一段时间之后,大家又成了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在奋斗——蔫儿——重燃战意——再次蔫儿的循环中螺旋上升,曲折前进。

三十二次模拟考终于把他们轰成渣渣,重新缝缝补补然后送上了高考的战场。

高考期间天气阴沉,风萧萧兮易水寒,颇有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势头,一反之前热的柏油马路都快化掉的趋势,大家都很担心暴雨降临,忧心忡忡,还有人开玩笑说“这是老天蓄积好的眼泪”。

当然说这话的人被周围的同学一哄而上,殴打一遍。

嘻嘻哈哈也好,心惊胆战也好,两天四十八小时还是不知不觉便熬了过去。下了战场后,憋了一年的高三同学都发疯了,把书从教学楼上直接扔下去,还有人差点点火,最后被及时赶来的教导主任抓住,挨个训了一顿,才作罢。

高杨和孙向晚估过分之后交流了一下,高杨神色黯然道:“我估计和你去不了一所学校了。”

这年实行的还是估分报志愿,高考完这两天就要往上报。高杨在模拟考中虽然居于前列,但和孙向晚的差距是客观存在的,这种差距放大到全省更会形成一个恐怖的数字,考前孙向晚给她做了很多次心理建设,考试的时候属于正常发挥,这时候估分出来,和孙向晚的分数差一个档次。

两人在夕阳快落下的街道上前后错肩散步。

高杨心里有些难过,她从小学开始就和孙向晚一个学校,初中虽然不同班但还是能一起上下学,这回却要分开,心里自然不好受。

“哎,不舍得你耶。”高杨转身抱住孙向晚,她已经需要踮起脚尖才能抱住孙向晚,他今年的生长速度好像打了激素,这会儿身上也有肉了,高杨手下移捏了捏他的背,再也不是只有嶙峋的肩胛骨了,“让我抱抱。”

孙向晚喑哑,哭笑不得,最后只得抬手勾她的头发,“又不是不会见面,还在一个城市,担心什么?”

“二十四小时自来水制度和限时供水制度本身就不一样啊。”高杨说的理直气壮,“随时可以见到你和转身看不到你当然不一样。”

“所以我这张脸其实你没有看厌倦。”孙向晚转身弯弯腰,示意高杨上来,高杨跳到他背上,两人就这么旁若无人的回家。

“当然没有看烦。”高杨认真道,“我是要看一辈子的,这才过了十年,以后还有二十年,三十年……怎么会厌倦。每天看你,就像是我对着镜子看自己的脸,我要是连自己的脸都烦了,那我岂不是没脸活下去了?”

孙向晚听了,低低笑一声。

高杨搂着他的脖子,入眼的便是他干净的脖颈,还有泛红的耳尖,还有夕阳余晖映红的脸庞。天很热,这样靠的太近,分不清哪些手心黏腻的汗究竟是因为空气的温度还是他身上的温度造成。

只是觉得靠近的心脏像恒星与行星的相互牵引,引力让他们各安其位,行星绕着恒星这样转动,直到恒星燃尽最后一丝热,坍塌时产生的引力将离得最近的那颗行星拉扯过来,裹到一起,你我不分,最后形成黑洞。

那是光一旦到达,便无法逃离的地方。